今天去聽了公共藝術的課,有兩位很棒的講者,陳惠婷以及黃浩德。對公共藝術不太熟悉,但很喜歡整座城市都被藝術品、美,充斥著的感覺,所以去聽了課。聽到了很多公共藝術的分享,有失敗、成功的,許許多多的,每一件作品,在專家眼裏或許仍可以更好,但在我來說,已經都十分奇幻了。

每一件作品都有想訴說的事,每件作品就那麼佇立在所有人會行經的路線,和所有的人連結著,或許在某一個煩悶的午后,因為經過某一個公共藝術作品,會讓一天變得十分不一樣,這就是藝術吧。

黃浩德老師和大家分享「這牆很藝術」的民眾參與影片,好酷的一段影片,老師說:最後的作品會在敦化誠品廣場陳列兩天,卻是一個骷髏頭,大家著實嚇了一跳,但當創作者說出其理念是,到死,即使只剩骷髏頭了,都要有夢想!好棒的一句話,那就是對自我的堅持和對藝術的熱愛吧!

最後,他說,行政程序很煩人,做過了就忘了,記得的是一個個與民眾互動、辦理活動的過程,那些煩人的事或許很討厭,但為了「有趣」又有什麼關係呢?如果工作沒有「趣味」,那還有什麼意義呢?

一直這樣面對自己的工作,卻好像無法理直氣狀的這麼對所有人訴說,是啊!如果工作無法有趣,那又有什麼意義呢!

真好,聽到這句話,真棒;看到這段影片,真值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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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nnie675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